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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南镇千秋村便民超市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6     浏览次数:     来源:

根据招租计划,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千秋村村民委员会就秦南镇千秋村便民超市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及相关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秦南镇千秋村便民超市出租项目

2、项目规模:面积约100平方米,招标人提供简单装修及超市用的货架等。

3、经营范围:包括日杂百货、糖烟酒、绿色蔬菜、快件收取以及电商服务等,经营的范围最终得到招标人的认可,方可进行经营。

4、招租规模:出租底价每年5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底价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以500.00元增加为单位。

5、招租期限:五年,合同一次性签订,招标人根据服务的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6、租金支付方式及相关说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第一年和最后一年租金,其它年限先交租金后经营。经营期间超市水电费、网络宽带费由中标人缴纳,经营所需各项证照由中标人自行办理,费用中标人承担。

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投标人依据经营意愿和自身优势,谨慎参加投标报名。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如为法人,则必须具有如下资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

(2)经营范围必须与本招租项目实质性相符;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适应项目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提供多证合一执照(或各自独立的单一证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代表人(即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5)项目负责人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史,提供其健康证复印件,原件自带备查;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声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如为自然人,则必须具有如下材料:

(1)年龄60周岁以下的成年人,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史,中标人必须办理健康证后方可经营;

(2)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定义:配偶、父母、子女、媳婿、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下同)在本次招标中不得同时投标。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同时取消“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定义的所有人的中标资格,签订了合同的终止租赁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由中标人本人经营,否则立即终止租赁合同;

(4)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声明,装入投标文件,如没有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声明”,即取消投标资格;

(5)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并按规定时间到开标现场交由接收标书人员核验。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自动关注原网发布的信息补充公告。

四、招标文件获得

请申请人于202036日至20203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方式、邮箱)到【盐城市中远世纪广场F座一楼10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工,联系号码:18118685808)。报名费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次招租投标代理费用金额为:1500 元由中标人现场支付。用信封密封好后现场缴纳。

    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服务期限满后无息退还。

六、招标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千秋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武恒山

联系电话:1377003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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