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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冈镇桂吴村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1-08-12     浏览次数:     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冈镇桂吴村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1720.00

最高限价:71720.00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合格

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1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也可加微信报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地点:解放南路与盐渎路交界处棕榈泉商务楼10F

售价:500元(注:第一次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时不需再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联系人:徐娟    联系电话:1531287298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818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盐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盐都区农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6.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仟 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收款人账户名称:盐城市盐都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账号:3209020231010000279664,开户银行: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营业部),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约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

注:对第一次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可继续使用。

七、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有参加开标的投标人须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盐城市”,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室(请各投标人在进入大厅前通过支付宝或江苏政务服务APP申请领取)。

九、发布网站: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桂吴村村民委员会

    址:盐都区龙冈镇后塘线

联系人:  夏万胜         

联系电话:13901418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南路与盐渎路交界处棕榈泉商务楼10F

联 系 人:徐娟           

联系电话:15312872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