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盐都区张庄街道办事处王庄村村民委员会实施的王庄村秋季水稻收割及出售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王庄村秋季水稻收割及出售。
2、工程地点:张庄街道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田。
3、工程规模:面积约786亩(面积不重新丈量)。
4、租赁期限:水稻收割完成后交田。
5、底租:每亩1500元;
6、田租缴纳方式:中标后一次性缴纳租金。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自然人;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有关部门认定的不良记录。
4、投标人必须熟悉农业生产,有一定的收割经验。
五、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最高价中标”。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形式缴至开标现场,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无息退还。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300000.00元,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 3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存于招标人处,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退还。
收款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张庄街道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盐城农商行张庄支行
帐号:3209020401010000053718
九、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西户,联系电话:18361117595)报名领取投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下午16时。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仇先生
电 话:138510641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锦东信工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1871632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