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王镇潭溪村潭东传统村落环境整治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楼王镇潭溪村潭东传统村落环境整治工程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更正为:
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单位: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潭溪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