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财政局
盐农发〔2019〕10 号
关于抓紧做好2019年市领导挂钩经济薄弱村
发展集体经济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农办、各县(市、区)财政局,城南新区农办、财政局: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政策文件要求,为全面提升经济薄弱村服务“三农”能力,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加强基层基础、实现强村富民、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年初预算安排,今年继续实施市领导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现就切实做好2019年市领导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挂钩经济薄弱村名额分配
市领导挂钩帮扶的经济薄弱村为2018年集体年经营性收入18万元以下的村(含涉农居委会、涉农社区,下同)。根据市领导要求,今年扶持的经济薄弱村重点向脱贫任务较重地区适当倾斜,全市共33个村,分配名额如下:响水县9个村,滨海县6个村,阜宁县、射阳县各4个村,东台市、大丰区、盐都区、亭湖区、建湖县各2个村。
二、项目选择原则及范围
扶持项目必须坚持产权到村,方便村级维权,有利跟踪监督;必须坚持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必须能够有效规避风险,不得将资金投放于小额贷款公司或担保投资公司等项目;必须保证项目进度,原则上能够在11月底前完成。各地要根据乡村资产资源状况和区位条件,把发展集体经济与促进农民增收结合起来,科学合理选好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一)投资入股新型为农服务组织。投资入股农机合作社、为农服务综合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实行保底分红,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投资入股这类项目必须要达到“四有”标准,即要有规范有效的经济合同,要有保值增值的收益模式,要有办社人员的经济担保,要有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
(二)直接购置物业用房。在保证项目收益前提下,可以购置县城或集镇的物业用房、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的三产服务用房。
(三)直接建设物业资产。在取得规划建设许可证书、保证项目完工进度的前提下,可以盘活现有资产,对集体原有破旧标准厂房或三产物业用房进行改造和升级,提高房产价值,增加集体租金收益;可以建设集镇农贸市场,通过农贸市场摊位出租增收,既方便群众生活就业又增加集体收入;可以建设农产品保鲜仓库出租增收;也可以异地建设物业用房,以及其他可以长期出租的物业项目。
(四)跨村联合发展项目。可以与城中村、城郊村及经济实力强村或实体参股联建城市综合体、工业园区或其他物业用房,实现资源(集体建设用地、征地留用地)、资产、资金有效整合、优势互补。
(五)发展新型业态项目。充分利用和挖掘本地独特的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发展休闲观光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新产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购建游客服务中心、农家乐服务用房、农村电商服务中心用房或发展新型集体合作农场等农村新型业态项目。
(六)其他适合当地实际的集体增收项目。
三、项目论证
各地要对照项目申报要求,对扶持项目的市场前景、建设条件、项目选址、资金来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事项要进行充分论证,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减少项目选择的随意性。可行性论证报告主要包括十个方面内容:(1)项目概况;(2)项目单位(所扶持的经济薄弱村)概况;(3)投资必要性分析;(4)市场前景分析;(5)生产、建设条件分析;(6)施工建设方案;(7)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8)主要财务指标;(9)社会效益分析;(10)综合评价结论。
四、资金安排
市领导挂钩帮扶的每个经济薄弱村发展1个集体经济项目,财政奖补15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奖补70万元,县(市、区)财政奖补80万元,镇村两级不配套。
五、组织申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各地要在认真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由经济薄弱村、所在镇(街道)政府、县级农经部门、县级财政部门确认后,于4月15日前将经济薄弱村名单、所申报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市领导2019年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扶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上报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各一式二份)。市将组织对经济薄弱村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报市领导审查同意后正式实施。
各县(市、区)对确定后的市领导挂钩经济薄弱村也要相应安排1名县(市、区)主要领导挂钩,实行市县联动、合力推进,确保帮扶效果。
六、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对2013-2018年市领导挂钩经济薄弱村已完成、资金尚未下拨的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合格项目的资金申报,于4月15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报市。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
1、市领导2019年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扶持项目申报表(式样)。
3、市领导挂钩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扶持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式样)。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盐 城 市 财 政 局
2019年4月9日
附件1
市领导2019年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
发展集体经济扶持项目申报表(式样)
县(市、区) 镇(街道)
村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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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集体 经营性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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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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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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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书记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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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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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联系领导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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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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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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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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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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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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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土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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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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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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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级财政奖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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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级财政奖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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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
股份制经营 租赁经营 承包经营 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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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合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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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成后 预计年收益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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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薄弱村申报说明 |
(盖章)2019年 月 日 |
镇(街道)政府意见 |
(盖章)2019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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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 农村部门 意 见 |
(盖章)2019年 月 日 |
县级财政部门意见 |
(盖章)2019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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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领导挂钩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 扶持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式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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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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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薄弱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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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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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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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间、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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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座落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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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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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情况 |
购置项目 |
合同签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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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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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
是否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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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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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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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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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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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收益情况 |
承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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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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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益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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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书 到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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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权证书 |
发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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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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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补助 (万元) |
市级财政补助 |
县级财政补助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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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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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账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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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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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意见 |
2019 年 月 日[村党组织章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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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政府意见 |
2019年 月 日[镇政府章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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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农业农村、财政 部门意见 |
2019年 月 日[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章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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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分管领导意见 |
2019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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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1份。